近日厦门有一位老人跟银行就发生了冲突,原因是这位老人1997年在这家银行存入了2万块钱,从银行透露信息来看,当时应该是存一年定期,那时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按照当时的房价水平,估计都可以支付一个首付了。然而到了2024年,这位老人准备把钱从银行拿出来的时候,2万块钱存了27年,银行却只给5000元的利息,相当于平均每年的利率只有0.925%,对此这位老人完全无法理解。要知道在1997年,一年定期存款的利率可以达到5.67%,虽然在这之后,存款利率整体呈下降趋势,但是按照历年存款利率的调整幅度来看,1997年的2万块钱连续存二十几年,怎么说利息也得达到2万块钱以上吧?但为什么银行最终只给了5000元的利息呢?银行给的理由相当冠冕堂皇,他们说当初这位老人在存款的时候存单没有载明自动转存。然而银行的这种说法完全自相矛盾。第一,如果存单没有自动转存,那5000元的利息是怎么算出来的?难道一年的利息高达25%?参考1997年的利率水平,这明显是不可能的。第二,存款的前6年为什么自动转存?根据法院介入调查以及银行进行内部资料查询之后,可以确定的一点是从1997年到2003年这6年时间,银行每年到期之后都会给这位老人存款进行自动转存。虽然当时都是纸质存单,而且存单当中没有载明自动转存,但根据银行跟客户的约定,银行每年都给客户办理自动转存的手续。正因为如此,客户才放心把钱一直存在银行,一存款就是27年。既然如此,为什么从2003年之后银行不再给客户办理转存手续,而且到了2024客户准备把钱取出来的时候,银行一口否定存款有自动转存的约定?这里面有一个关键的时间点是2003年,当时很多银行都开始将纸质存单转化为电子存单,但是在转化的过程当中,因为银行自身的疏忽大意,没有把存单设置成自动转存,所以才导致这位老人的存单一直以活期的形式存在,银行只同意以活期计算这段时间的利息。看到这很多人都觉得彻底无语。因为银行自身操作的失误给客户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而银行却找借口说因为存单上没有载明自动转存想白赚客户一笔利息,这也太不讲信用了吧?面对银行这种霸道行为,很多客户大多时候都因为胳膊扭不过大腿,最后选择吃闷亏。但厦门这位老人却非常较劲,明明自己的存款是自动转存的,但银行自身操作失误给自己带来了很大损失,他们现在就一口否认患者,谁都咽不下这口气。最后这位老人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将银行起诉到法院,面对法律的追责,刚开始的时候银行还非常强硬,一直坚称这位老人的存单没有约定自动转存。但后来经过法院的深入调查以及银行内部的调查之后才发现,2003年将纸质存单转化为电子存单的时候,因为银行自身操作失误,才导致老人出现了巨大的利息损失。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之下,银行同意按照一年期自动转存的方式给这位老人进行计息,银行做出了总利息收益为限的人文关怀金补偿方案,这位客户也同意了银行的这个方案,最终双方和解。不过看到银行所谓的“人文关怀金补偿方案”,广大网友彻底不淡定了,明明是客户的合法利息,怎么到了银行最终就变成了人文关怀补偿金了?按照银行这个表述,他们完全不承认客户的存款是自动转存的,只是为了消除影响,所以才同意给予一些所谓的安抚费用。照银行这个意思,如果客户不闹到法院,是不是他们就不需要支付这个人文关怀补偿金了?是不是客户近20年利息就要打水漂了?银行这种做法完全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但也透露出了我国银行在发展过程存在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尤其是20年前在纸质存单转化成为电子传单的过程当中,因为客户数量庞大,资料繁多,在转化过程当中银行可能存在很多失误操作,从而给客户带来了损失。但因为时间久远这种操作很难追溯,如果没有十足的证据,客户往往都只能吃闷亏。从这个事情其实也可以反映出银行的强势态度,按理来说在双方证据都不明的情况下,银行应该做出让步,主动赔偿的,但现在银行却以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想免除应该支付给客户的利息,银行这种做法明显是有点不厚道,为了节省那么几千块钱几万块钱的利息而丢掉银行的信誉,这也是得不偿失的。